【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中阿文化产业合作开新局******
本报记者 张 影
文化产业合作是中阿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成果,近日,首届中阿文化产业论坛在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中国江西景德镇举办,来自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政府机构及学界、业界的代表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论坛。本届论坛聚焦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动漫游戏等青年关注与喜爱的文化领域,推动中阿优秀青年创意创业人才分享文化产业、创意经济方面的成功案例,交流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探索中阿文化新业态的合作机遇与路径。
近年来,中国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文化贸易成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马力认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双方都对发展文化产业具有积极的意愿和共同的目标。特别是阿拉伯国家拥有庞大的青年群体,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发展文化产业有需求、有空间;中国拥有发展文化产业的技术、人才优势,有能力也有意愿提供符合阿拉伯国家消费者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中阿文化产业合作可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马力举例,中国苏州欧瑞动漫公司和沙特阿拉伯文化新闻部联合出品的动漫作品《孔小西与哈基姆》,以动漫为纽带展现了中沙文化的互融互通,播撒了中沙文化友好的种子;华强动漫出品的“熊出没”系列动漫,曾在沙特、阿联酋、黎巴嫩、科威特、约旦等国家播出,受到当地观众喜爱;智慧宫国际文化传播集团搭建中阿影视动漫制作平台,助力《山海情》等中国优秀影视作品在阿拉伯国家播出……中阿文化产业合作不断深化、亮点纷呈。“我们希望与阿拉伯国家一起深入挖掘中阿文化内涵,共同开发传承弘扬中阿优秀文化、符合中阿文化消费市场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文化IP。”马力说。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同样看好中阿文化产业合作前景。他认为:“中阿可以在文博数字化的保护与创新、数字文化产业与贸易、沉浸式旅游演绎、影视和出版4个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及拓展。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一定要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贸易,要打通国内和国际两个文化市场,这两个文化市场不仅意味着文化的交流合作,也意味着在此基础上实现真正的民心相通。”
欧瑞动漫从2013年开始实施文化“走出去”策略,目前已与100多个国家的700多家文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该公司总经理钱锋表示,早年国外对中国的影视比较陌生,最近几年,通过版权买卖等形式,中国影视的身影频现阿拉伯地区,中阿双方通过版权合作,进入文化融合发展新阶段。“包括我们公司在内的很多国内影视公司、动漫公司、游戏公司已进入阿拉伯地区。我个人感觉,阿拉伯地区的文化公司也非常渴望来到中国,与中国的公司开展合作,分享中国庞大的市场红利。”钱锋说。
光纤企业深圳洲明科技承接了卡塔尔世界杯决赛场地的显示工程,总共为卡塔尔世界杯提供了约3600平方米的LED显示屏。洲明科技副总裁刘俊介绍:“我们与阿拉伯国家的合作由来已久,沙特首都利雅得的LED显示屏大多由洲明提供。除此之外,我们还提供裸眼3D的数字内容服务,中国制造技术和裸眼3D的数字内容得到了国际客户的认可。”
成立25年的音乐公司摩登天空,近年来将触角延伸至更多数字化场景。摩登天空副总裁张翀硕表示,公司研发了一系列线上音乐演出项目,并开始虚拟现实融合的探索。摩登天空尝试与阿拉伯国家开展音乐领域的交流。2021年,中国的草莓音乐节与摩洛哥的Visa For Music音乐节合作,共同呈现“中国—摩洛哥线上草莓音乐节”。“我们的草莓音乐节在中国北京线下举办,线上则把两个音乐节混合编辑在一起,实时进行播出,除了在时空上交融,在文化元素上面也有很多碰撞和探索。我们在实现两国文化交流的同时,也互相推广了音乐人和音乐节品牌。”张翀硕还对更多未来的数字化沉浸演出作出畅想,“可能在这样的世界里,你可以瞬间穿梭到埃及的金字塔下看中国艺术家的表演,也可以瞬间穿梭到中国的长城看阿拉伯世界的文化内容,这些内容都可无限融合……”
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发掘数字文化的价值。“我们有两个目标,一个目标是用科技来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赋能,另一个目标是让更多突尼斯青年了解他们的历史,让他们从事数字文创产业,以数字科技融入市场。”突尼斯国际数字文化经济中心主任塞勒瓦·阿卜杜勒哈利格表示,“我们希望在一些新的领域实现发展,并与国际同仁在这些虚拟平台上开展合作。”
作为论坛成果,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2022中阿文化产业景德镇倡议》,特别提出加强中阿青年在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方面的交流,共享数字时代发展新机遇,拓展文化产业合作新渠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