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味中华】武汉五芳斋汤圆:白如羊脂 甜蜜馥郁******
中新社武汉2月4日电 题:武汉五芳斋汤圆:白如羊脂 甜蜜馥郁
作者 武一力
中国人的“年味”,体现在活色生香的食俗里。享尽天南海北的“硬菜”后,汤圆开始登上餐桌“C位”。
临近元宵节,每天凌晨四五点钟,“中华老字号”武汉五芳斋门口就排起长队。食客翘首以盼,等候汤圆出锅。
资料图:“叠式汤圆”也称“滚汤圆” 张畅 摄1946年,以跑船为生的江苏人倪锦财落脚汉口,成立武汉五芳斋,经营江浙风味的汤圆。发展至今,五芳斋在武汉已是三镇皆知、远近闻名;武汉“五芳斋汤圆”也被认定为中国名点、中华名小吃。
正如豆腐脑有“咸甜之争”,汤圆的吃法也有地域之分。
“按叫法,南方叫‘汤圆’,北方叫‘元宵’;按做法,南方包汤圆,北方滚元宵;按口味,有甜有咸。”武汉五芳斋汤圆制作技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李杰告诉中新社记者。
广东有四式汤圆、贵州有鸡肉汤圆、上海有擂沙汤圆,而五芳斋的黑芝麻馅叠式汤圆则是“老武汉”的心头爱。
李杰说,叠式汤圆如此受欢迎,在于两大法宝:一是制馅,二是制面。取适量芝麻、些许猪板油,辅之以白糖、橘皮,揉搓成馅心。猪板油来自东北,当地猪膘厚一点,油脂好一点,更能提香。面皮选用上好的糯米粉,用水磨吊浆工艺使其口感更加爽滑。
叠式汤圆,“叠”为重头戏。据李杰介绍,按照传统做法,把馅心和糯米粉铺在簸箕上,端起簸箕“摇团”,类似农村的筛糠。再在汤圆上洒上冷水,继续“摇团”。如此反复多遍,汤圆越摇越大。如今,自动化机器代替了手工“摇团”——只需将馅心倒进装有糯米粉的机器大锅中翻滚,再蘸水打湿,层层叠加16次,一颗颗直径约3厘米的叠式汤圆就出锅了。
如此制作的五芳斋叠式汤圆皮薄而滑,白如羊脂,油光发亮,具有香、甜、鲜、滑、糯的特点。煮熟后的汤圆大小似乒乓球,轻轻咬开一个小口,热腾腾的芝麻馅缓缓淌出。看一眼,口齿生津;闻一闻,香气扑鼻;尝一口,芝麻醇厚,糯米绵密,口感瓷实,甜蜜馥郁。
据传,汤圆起源于宋朝,在沸水中翻滚的汤圆亦沉亦浮,犹如空中圆月,被世人赋予“阖家团圆”的美意,流传至今。
关于汤圆的吃法,古今“吃货”各有花样。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记载了“可盐可甜”的两样做法。咸口的萝卜汤圆:“萝卜刨丝滚熟,去臭气,微干,加葱、酱拌之,放粉团中作馅。”甜口的水粉汤圆:“用水粉和作汤圆,滑腻异常,中用松仁、核桃、猪油、糖作馅……”如今,汤圆还发展出榴莲馅、巧克力馅等新口味,以及油炸、拔丝等新吃法。
“吃了汤圆才团圆。”一个月前,武汉市民万静芳就早早地给身在美国的女儿寄去糯米粉和汤圆馅心,希望这份家乡味道能给远方的孩子传递思念和祝福。
天上月圆,碗里汤圆,人间团圆。元宵佳节,亲朋围坐,推杯换盏,最后来碗汤圆收尾,期盼新一年的温暖与甜蜜。(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